JTS/T 122-2019 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TS/T 122-2019 | 标准名称 | 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9-10-26 | 实施日期 | 2019-12-3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郑坤、杨学群、汤光新、马幼娟、王勇、王春平、王晓燕、李明德、邹祝、宋凯、张学政、张宝华、张建华、张驹华、张笑、张硕、金震宇、袁菊芬、焦从松、蔡志平、鞠文昌 | ||
起草单位 | 原交通部疏浚工程定额站、交通运输水运工程造价定额中心、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原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计院、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广东省航道局 | ||
适用范围 | 为合理确定航道养护工程造价,规范预算编制及管理,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和我国航道养护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养护单位编制航道养护工程预算。 航道养护工程应结合航道养护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准确编制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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