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96-12-2017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JTS 196-12-2017 标准名称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7-11 实施日期 2017-09-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耿红、高洁、李向阳、丁少鹏、王轩雅、冯暄、刘文世、李国斌、余秉权、张明亮、张贵德、邱春霞、张凌、邵帅、周京、曹齐、潘海涛、魏红彤、魏洁、潘海涛、魏巍
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青岛欧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为规范和指导码头油气回收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统一技术要求,提高港口与船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平,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码头工程的油气回收设施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应遵循技术安全可靠、环境效益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并应符合码头正常安全作业和大气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码头油气回收设施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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