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81-2016 航道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TS 181-2016 | 标准名称 | 航道工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6-07-20 | 实施日期 | 2017-01-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刘怀汉、黄召彪、徐元、谷祖鹏、刘璟、周冠伦、吴澎、黄召彪、余帆、周冠伦、陈晚华、鞠文昌、罗宏、黄磊、徐元、李进军、姜俊杰、周云亮、张华、刘红宇、刘学著、陆飞、袁达全、姜俊杰、李昕、周海、阳建云、王春平、雷国平 | ||
起草单位 | 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中交天津港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长江航道局、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航务勘察设计院、长江重庆航运工程勘察设计院、河北省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 | ||
适用范围 | 为了统一航道工程设计的主要技术要求,提高航道工程的技术水平,保障工程的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生态环保、资源节约,适应航运事业发展的需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航道工程设计。 航道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与防洪、发电、排灌、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和港口发展等相协调。 航道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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