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10-7-2013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TS 110-7-2013 | 标准名称 |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3-08-01 | 实施日期 | 2014-01-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罗刚、吴文凤、丁峰、王芳萍、王敏芳、尹彦忠、刘欣、刘进生、刘洪波、李国毅、吴礼国、陆宏健、陈重、陈晚华、武守元、赵晓岚、袁长澄、黄旦初、曹树涛、路小璐、蔡波、蔡大富、谭先泽 | ||
起草单位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为适应水运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规范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和格式,保证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质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沿海和内河新建、扩建和改建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的编制。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的编制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编制时,应明确总体设计单位,并负责统一设计原则、协调设计接口。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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