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2101-2023 健康建筑设计标准
标准号 | DB11/ 2101-2023 | 标准名称 | 健康建筑设计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3-04-06 | 实施日期 | 2023-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33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40.01 | ||
起草人 | 曾宇、裴智超、曾捷、奚悦张宁、张广群、吕亦佳、肖伟、高羚耀、赵建平、薛峰、夏国藩、王凌云、曾若浪、贺进城、王晖、张钦、闫国军 | ||
起草单位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首创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爱情地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绿城中国北方区域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北京市健康建筑设计,提升建筑健康性能,营造健康的建筑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民用建筑设计。 健康建筑设计应以北京市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为基础,遵循因地制宜、平疫结合、健康宜居、全龄友好的原则,用健康建筑理念指导设计,增强建筑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建筑健康性能提升。 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老年人照料设施等建筑的卫生防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建筑的有关卫生防疫设计的规定。 健康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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