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11/T 0015-2022 证照并销服务规范
标准号 | DB3411/T 0015-2022 | 标准名称 | 证照并销服务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 实施日期 | 2023-05-1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4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 | ||
起草人 | 汪清、刘娟、唐尧尧、许丽、鲁连洁 | ||
起草单位 |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主体(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并销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事项、工作要求、服务流程、归档、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市场主体(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并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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