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98-2023 网络数据安全监督检查规范
标准号 | DB12/T 1198-2023 | 标准名称 | 网络数据安全监督检查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实施日期 | 2023-05-07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归口单位 |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批准发布部门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L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110 | ||
起草人 | 王芸、徐滨彦、赵洪宇、贾文娟、赵玉玲、于卓、郝津蕾、由方岚、陆浩、丁钊、刘琳、高朗、张渊、曹洪星、尹太泽、苗兴宗、宋一萍、梁哲龙、黄格、徐聪、李凯悦、袁青霞、尚高峰、张尼、张健、蔡迎秋、徐羽佳、高晨涛、郭玉泉、曹静、张云乐、赵明、袁小梅、宋午阳、张良、王煜 | ||
起草单位 |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天津市大数据协会、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中科锐眼(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天津分中心、南开大学、天津市滨海新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天津泰达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数据安全监督检查的流程、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网络数据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网络数据处理者网络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和销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评估,也适用于各类网络数据处理者开展建设、自查、整改工作。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