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04/T 4002-2023 人工影响天气汛期业务规程

标准号 DB1504/T 4002-2023 标准名称 人工影响天气汛期业务规程
发布日期 2023-12-07 实施日期 2024-01-07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赤峰市气象局 归口单位 赤峰市气象局
批准发布部门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47
国际标准分类 07.060
起草人 哈青辰、毕敬、曹景一、刘沫彤、张俊成
起草单位 赤峰市气象台
适用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人工影响天气汛期业务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人工影响天气汛期业务程序,规定了数据采集处理、产品制作、作业指挥、空域请示、作业实施、作业回复等阶段的操作指示,描述了过程记录等追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气象、空管部门在汛期期间飞机、高炮、火箭人工影响天气的指挥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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