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04/T 4002-2023 人工影响天气汛期业务规程
标准号 | DB1504/T 4002-2023 | 标准名称 | 人工影响天气汛期业务规程 |
发布日期 | 2023-12-07 | 实施日期 | 2024-01-07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赤峰市气象局 | 归口单位 | 赤峰市气象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060 | ||
起草人 | 哈青辰、毕敬、曹景一、刘沫彤、张俊成 | ||
起草单位 | 赤峰市气象台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界定了人工影响天气汛期业务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人工影响天气汛期业务程序,规定了数据采集处理、产品制作、作业指挥、空域请示、作业实施、作业回复等阶段的操作指示,描述了过程记录等追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气象、空管部门在汛期期间飞机、高炮、火箭人工影响天气的指挥及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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