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11/T 1070-2023 ODR企业消费纠纷处理工作规范
标准号 | DB3211/T 1070-2023 | 标准名称 | ODR企业消费纠纷处理工作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 实施日期 | 2024-03-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 | 归口单位 |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80.30 | ||
起草人 | 锁勇、曹娟、仇冰、王廷强、龚丽娅、张秀晨 | ||
起草单位 |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江市消费者协会、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界定了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0DR企业)的定义,规定了ODR企业消费纠纷处理工作的总体原则、资质要求、人员要求、基本要求、投诉受理、投诉处理、结果反馈以及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0DR企业开展消费纠纷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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