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191-2023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山洪和地质灾害
标准号 | DB11/T 2191-2023 | 标准名称 |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规范 山洪和地质灾害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实施日期 | 2024-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水务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水务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C7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00 | ||
起草人 | 吕坤、胡兰、陈昌彦、张长敏、张琦伟、张浩、陈新华、高维兵、李刚锋、李峰、张强、杨良权、王洪超、胡晓静、许红林、张建坤、顾杰、刘端阳、张立梁、赵宏萌、王建丰、汪建成、穆宇峰、杨祁、桂德春、刘英君、赵忠鑫、宋健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地质研究所、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路桥瑞通养护中心有限公司、北京鑫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汛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防汛隐患排查、防汛隐患监测、防汛隐患治理、防汛隐患上报与核销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