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18-2023 口岸边检信息化建设规范
标准号 | DB4403/T 418-2023 | 标准名称 | 口岸边检信息化建设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实施日期 | 2024-0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归口单位 |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批准发布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L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020 | ||
起草人 | 徐晓伟、褚邦恒、郭俊辉、何慧、张汉杰、刘卫、宋思缘、关世龙、李佳、马冬冬、傅源、刘凯、曾令楚、梁那日苏、李旸、赖子亮、许程、张毅、景发俊、吴金平、王榜金、钟善戈、张寒、张帆、陶丹、郭宇、梁宏霞、凌育杰、王学军、杨凡、唐合宾、彭德芳、吴轩、刘冬、蒋芯鹏、徐凯圆、邢越、吴乃星、赵宇芬、林淑娟、陈在杰 | ||
起草单位 |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深圳市中安测标准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特种证件研究制作中心、深圳市华正联实业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北斗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公信智能会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星火电子工程公司、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奇安信安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口岸边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建设原则与要求、总体构成、机房、供电系统、综合布线、网络系统、通信系统、查验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指挥系统、会议室及会议系统、其他辅助部分、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护和系统运行与维护、保养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下简称“深圳边检总站”)所辖口岸及口岸边防检查管理限定区域、深港边界过境耕作口、流动渔船停靠点、台轮停靠点、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等场地的边检信息化建设,是上述场地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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