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1597-2015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 DB44/ 1597-2015 | 标准名称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5-06-03 | 实施日期 | 2015-08-2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归口单位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执行单位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40 | ||
起草人 | 王刚、张路路、李朝晖、尹倩婷、许冲、韩瑾珂、赵国鹏、黄振雄、罗育池、郭静翔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电镀企业、电镀专业园区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电镀专业园区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具有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工艺设施的其他生产企业。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电镀企业、电镀专业园区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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