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107-2016 建筑设备智能一体化监控系统设计标准

标准号 DB22/T 5107-2016 标准名称 建筑设备智能一体化监控系统设计标准
发布日期 2016-11-21 实施日期 2017-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DB22/JT 162-2016
提出单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归口单位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执行单位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主管部门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中国标准分类 P97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91
起草人 衣建全、王立光、方甲松、李艳秋、刘宇红、孙宇、赵华莎、魏立明、惠群、于大伟
起草单位 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吉林省同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吉林建筑大学、北京迎希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瑞航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为更好贯彻执行国家可持续发展经济目标,有利于设备安全、设备管理、设备信息互通、建筑节能及公众健康,保证建筑设备智能一体化监控系统设计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群)建筑设备智能一体化监控系统设计。

建筑设备智能一体化监控系统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应具有可维护性、可扩展性、可升级性和开放性。

建筑设备智能一体化监控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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