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68-2007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

标准号 DB22/T 5068-2007 标准名称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
发布日期 2007-12-20 实施日期 2008-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DB22/T 450-2007
提出单位 吉林省建设厅 归口单位 吉林省建设厅
执行单位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主管部门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中国标准分类 P30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91
起草人 吴雪岭、邵子平、李运昌
起草单位 吉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设计院、长春工程学院建筑设计院、吉林省光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吉林建筑工程学院、长春工程学院
适用范围

为了贯彻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法规和政策,提高居住建筑的热环境质量,在实施建筑节能第二阶段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采暖用能的利用效率和降低居住建筑能耗,根据吉林省各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各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本标准不适用于临时建筑和地下建筑。

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暧通、电气设计必须采取节能措施,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将冬季采暧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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