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99-201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
标准号 | DB22/T 5099-2016 | 标准名称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 |
发布日期 | 2016-03-31 | 实施日期 | 2016-04-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22/JT 149-2016 | |
提出单位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归口单位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执行单位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 主管部门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
中国标准分类 | P33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91 | ||
起草人 | 吴雪岭、惠群、衣建全、黄槐、赵卓、林海、李艳秋、刘小杰、陆明、丁军凯、徐强、周明 | ||
起草单位 | 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建筑大学设计研究院、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同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长春绿建斯维尔软件有限公司、吉林省鼎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降低建筑能耗,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在保证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暖通空调、给排水及电气系统的能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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