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1/T 65.17-2024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7部分:危险化学品
标准号 | DB3301/T 65.17-2024 | 标准名称 | 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7部分:危险化学品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实施日期 | 2024-05-30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3301/T 65.17-2019 | |
提出单位 | 杭州市公安局 | 归口单位 | 杭州市公安局 |
执行单位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A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20 | ||
起草人 | 何永甜、琚磊、李洪岗、孙忠良、黄辉、董亚波、焦庆春、祁勇、全江伟 | ||
起草单位 | 建德市公安局、浙江方圆智能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杰能科世智能安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科技学院(浙江中德科技促进中心)、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杭州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基本要求、等级划分、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管理、监督和评估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的防范建设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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