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302-2024 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63/T 2302-2024 | 标准名称 | 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 实施日期 | 2024-07-2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归口单位 |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C59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李寿江、徐莉立、马斌忠、荣奥、马晓娟、李伟、李修宏、燕成英、江永求卓、董翔、石林飞、蔡芝锋、郝增平、李小龙、马晓明、王卫军、李砚明、艾溪涛、郭鹏、马永成、赵建海、张广超、靳海晓、祝君健、宋成玺、车刚、刘发瑶、星敏、杜中炜、马春光、吴晶、余博文、张海东、夏娟娟、许生春、徐铭、陈浩、蒋丹艳、马海萍、杨志刚、王元甲、王永顺、赵金华、徐守彪、梁达、任宁成、薛恩强、陈露、马志秀、安彩花 | ||
起草单位 |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青海省藏医院、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西州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城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格尔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宁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西宁市口腔医院、同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树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场所”)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和要求、组织管理、场所启用准备、隔离期间管理、阴性人员解除隔离管理、阳性感染者转运管理及结束任务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管理。传染病专科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性疾病防控和管理可参照执行。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