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CM 1563.3-2024 口服中成药临床应用药物警戒指南
标准号 | T/CACM 1563.3-2024 | 标准名称 | 口服中成药临床应用药物警戒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01-08 | 实施日期 | 2024-01-0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执行单位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主管部门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C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李秀惠、王志飞、谢雁鸣、班承钧、曹俊岭、曹炜、崔学军、方东军、高蕊、郭军、郭裕、华红、亢泽峰、黎元元、李秀惠、刘龙涛、卢传坚、马堃、马融、彭伟、戎萍、沈晓明、师伟、孙林娟、王丽霞、王连心、王志飞、魏戌、谢雁鸣、于国泳、张冰、张力、张卫东、支英杰、邹伟 | ||
起草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广东省中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给出了口服中成药临床应用中药物警戒的监测、信号识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指导意见。 本文件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展口服中成药药物警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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