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1065-2023 锌基液流电池 安全要求
标准号 | NB/T 11065-2023 | 标准名称 | 锌基液流电池 安全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3-02-06 | 实施日期 | 2023-08-06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能源行业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主管部门 | 国家能源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K8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220.20 | ||
起草人 | 郑琼、李先锋、王晓丽、张亮、刘鑫、张华民、果岩、严川伟、王保国、王含、杨霖霖、刘庆华、陈文升、张忠裕、陈继军、蒲年文、杨大伟、江小松、董捷、范永生、宋杨、吴雪文、李爱魁、宋明明、刘会超、孟琳、张爱芳、吴林林、吴雄伟 | ||
起草单位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清华大学、北京和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安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乐山伟力得能源有限公司、四川星明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苏州科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银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普能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江苏恒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锌基液流电池(以下简称“锌基电池”)的安全性能要求,以保证锌基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合理的、可合理预见到的误使用情况下安全工作。 本文件适用于无危害(未划分类别)的室内或室外区域使用的锌基电池。 本文件规定的危害情况适用于可能对人身造成的伤害或可能对锌基电池之外造成的破坏。 本文件规定的危害情况不包括对锌基电池本体的危害。 本文件中的锌基电池,包含电堆、电池管理系统、电池支撑系统和液路循环系统。 本文件中的锌基电池,可以是锌溴液流电池、锌铁液流电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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