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791.4-2018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4部分:废钢铁

标准号 SN/T 1791.4-2018 标准名称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4部分:废钢铁
发布日期 2018-12-29 实施日期 2018-12-29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SN/T 1791.4-2006
提出单位 海关总署 归口单位 海关总署
执行单位 海关总署 主管部门 海关总署
中国标准分类 Z70
国际标准分类 13.030.10
起草人 唐巍、徐涛、陆明辉、王骁、童振周、史晓峰、徐鑫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适用范围

SN/T 1791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口废钢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方法、检验检疫、结果判定和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进口废钢铁的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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