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4394.4-2023 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及产品评估方法 第4部分:机器同传系统
标准号 | YD/T 4394.4-2023 | 标准名称 | 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及产品评估方法 第4部分:机器同传系统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实施日期 | 2024-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归口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L67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 | ||
起草人 | 张学强、董晓飞、张丹、曹峰、王浩、陆铁文、柴华、姚志鹏、刘俊华、张睿卿、何中军、吴华、李笑如、陈孝良、李良斌、屈少杰 | ||
起草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南京新一代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可提供语音输入、自动分句、机器翻译、语音输出或译文投屏的机器同传系统指标要求和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机器同传系统基本框架、评估方法概述和具体指标项及评估方法,所述机器同传系统不包括只具有转写、听写功能的智能系统。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机器同传系统的评估、验收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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