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662-2024 内蒙古东部地区丹参栽培技术规程
标准号 | DB15/T 3662-2024 | 标准名称 | 内蒙古东部地区丹参栽培技术规程 |
发布日期 | 2024-09-06 | 实施日期 | 2024-10-06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中药材(蒙药材)种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C23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120.10 | ||
起草人 | 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中(蒙)药材生态种植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通辽市科尔沁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奈曼旗国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检验检测中心、奈曼旗东明镇人民政府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大学 | ||
起草单位 | 李志军、贾俊英、杨恒山、孙德智、郭园、庄得凤、王文乐、张家桦、王美琦、李广德、沈祥军、刘国安、孙淑英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丹参栽培技术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选地整地、种苗选择、移栽定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丹参的栽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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