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562.7-2023 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7部分:服务方管理

标准号 SN/T 5562.7-2023 标准名称 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7部分:服务方管理
发布日期 2023-12-29 实施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海关总署 归口单位 海关总署
执行单位 海关总署 主管部门 海关总署
中国标准分类 A00
国际标准分类 03.120.20
起草人 刘丹、綦佩妍、陈炳颖、陈惠红、苏杨、李嘉敏、郑文丽、李静、张彦彬、朱亚丰、何王福、吴媛、李志勇、席静、陈泳、郑俊超、陈绿苗、周锦顺、吴柯
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深圳海关信息中心、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海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实验室数字化过程中的服务方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实验室数字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服务方选择、服务过程管理、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关键点控制、服务方管理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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