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562.7-2023 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7部分:服务方管理
标准号 | SN/T 5562.7-2023 | 标准名称 | 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7部分:服务方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海关总署 |
执行单位 | 海关总署 | 主管部门 | 海关总署 |
中国标准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20 | ||
起草人 | 刘丹、綦佩妍、陈炳颖、陈惠红、苏杨、李嘉敏、郑文丽、李静、张彦彬、朱亚丰、何王福、吴媛、李志勇、席静、陈泳、郑俊超、陈绿苗、周锦顺、吴柯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深圳海关信息中心、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海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实验室数字化过程中的服务方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实验室数字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服务方选择、服务过程管理、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关键点控制、服务方管理数字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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