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1201.3-2023 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 第3部分:换电机构
标准号 | QC/T 1201.3-2023 | 标准名称 | 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 第3部分:换电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实施日期 | 2023-12-29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T4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20 | ||
起草人 | 李立国、郑天雷、刘涛、邵长宏、曹冬冬、丁习坤、李鸿键、周站福、杜晓鹏、徐枭、李杨、王赛、赵鹏辉、李伟、李鑫、赵伟、郭凤刚、刘威、孙松伟、郭鹏、王鑫、王国林、周强、郭胜军、张建平、郗世洪、郑云飞 | ||
起草单位 | 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四川智锂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金茂智慧交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江苏电投易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徐州徐工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西安领充创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后背式换电的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中换电机构的互换性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后背式换电电池系统整体换电的N2和N3类纯电动车辆,其他形式换电车辆可参考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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