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501-2024 住宅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标准号 | DB15/T 501-2024 | 标准名称 | 住宅室内空气温度测量方法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 实施日期 | 2024-11-2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15/T 501-2011 | |
提出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执行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A5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7.200 | ||
起草人 | 张晓梅、高军、刘皓、汤仟、乔沛钧、佟天宇、赵炳营、张贵红、乔永梅、王海丽、王磊、王斌斌、康琳、赵浩言、吴凯、孙鹏文、任浩、张鹏、安晓宁、王思、白晶晶、李慧、于清兰、高芳泽、崔淼、郭超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兴安盟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综合保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住宅室内空气温度测量的测量仪器技术要求、测量条件、测量方法、数据处理及测量记录与报告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温度测量器具在集中供暖住宅室内进行的空气温度测量(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室温测量和日常室温监测)。公共场所采暖室内空气温度测量也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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