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4702-2024 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手表外观件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标准号 | GB 44702-2024 | 标准名称 | 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手表外观件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 实施日期 | 2025-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归口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Y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39.040.10 | ||
起草人 | 李北、王岩民、鲍贤勇、何光先、郭新刚、陈斌、董瀚、金英淑、张娜、郭迪迪、赵延、宋鹏涛 | ||
起草单位 |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飞亚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罗西尼表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坦时钟表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轻工业钟表研究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界定了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手表外观件(以下简称“手表外观件”)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要求、检验规则及标识,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金属、金属陶瓷、皮革、塑料、橡胶、合成蓝宝石和无机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制造的手表外观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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