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适用于全铝定制家居产品的设计、施工、安装、检验、售后服务及回收服务
本标准适用于除装饰件、配件外其余全部采用铝合金材料制成的全铝家具衣柜、拉门衣柜、更衣柜等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生乳用途分级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优质巴氏杀菌乳和优质灭菌乳使用的生牛乳。
本标准规定了陆川猪扣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陆川鲜(冻)猪五花肉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切块、煮制、开孔、炸制等工艺制成的陆川猪扣
本标准规定了房颤中心建设的基本条件与资质、房颤患者的评估及救治、培训与教育、持续改进、房颤中心评估、房颤中心评估结论。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房颤导管消融的医院房颤中心建设与评估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房颤中心建设的基本条件与资质、房颤患者的评估及救治、培训与教育、持续改进、房颤中心评估、房颤中心评估结论。本标准适用于开展房颤导管消融的医院房颤中心建设与评估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心衰中心建设的基本条件与资质、心衰患者的诊治和管理、培训与教育、持续改进、心衰中心评估、评估结论。本标准适用于具备心衰抢救及诊治管理能力,但不具备开展冠脉介入治疗、CRT及ICD、外科手
本标准给出了家族实施传承法律风险管理的总则、过程、环境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家族在传承过程中有效管理其法律风险提供指导。其他相关组织或从业者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心衰中心建设的基本条件与资质、心衰患者的诊治和管理、培训与教育、持续改进、心衰中心评估、评估结论。本标准适用于满足心衰患者诊疗需要,并为本地区其它医疗机构提供心血管急危重症抢救、复杂疑难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艾根煲老鸡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艾根煲老鸡。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葱蒜香糟腌百叶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葱蒜香糟腌百叶。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醋溜鱼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醋溜鱼。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凤凰投胎(猪肚包鸡)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凤凰投胎(猪肚包鸡)。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红焖肉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红焖肉。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红烧黄玉参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红烧黄玉参。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炒猪肠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炒猪肠。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开锅肉丸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开锅肉丸。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客家扒鸭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客家扒鸭。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客家陈醋香菜拌牛肉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客家陈醋香菜拌牛肉。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客家娘酒鸡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客家娘酒鸡。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 客家烧鲤烹饪工艺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原料及要求、烹饪器具、制作工艺、盛装、质量要求、最佳食用时间。本标准适用于烹制客家菜 客家烧鲤。
本标准规定了客家菜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客家菜。
本标准规定了昭平茶公共品牌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组织管理机构、使用申报及审批、收回使用权、使用昭平茶公共品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标识标志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昭平茶公共品牌使用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制造供应链商品淡色麦芽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本标准适用于啤酒麦芽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电饭锅限温器(以下简称限温器)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机械式自动电饭锅限温器。
本标准规定了橡胶衬里阀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温度为-10°C~85°C、工作压力为0MPa~1.6MPa、工作介质为酸碱及部分油类
本标准规定了胸痛中心评估到期后的再评估要求,再评估流程、方法和内容,再评估结论。本标准适用于已通过胸痛中心首次评估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胸痛中心的再次评估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软件企业在企业资格、创新能力、业务收入、产品和服务、质量保证、企业诚信、经营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亦规定了软件企业的评估要求和结果的应用及软件企业评估机构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软件企业的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