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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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适用于测量原油和石油产品中硫含量的X射线荧光测硫仪的校准,硫含量质量分数测定范围不超过5%。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1kV及以上,测量雷电冲击电压、操作冲击电压的冲击电压分压器的校准。本规范不适用测量波前截断的雷电冲击截波电压的冲击电压分压器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直流和交流频率为10Hz~1MHz、电压不超过1000 V、电流不超过100 A,且电压和电流直接输入的功率分析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硫化学发光检测器(SCD)气相色谱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0.01Hz~20Hz频率范围的次声传感器的耦合腔比较法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C反应蛋白分析仪及特定蛋白分析仪中的C反应蛋白测试项目计量性能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临床实验室通过体外培养,采用光学原理检测人体血液或其他无菌体液中细菌和酵母样真菌等微生物的全自动血液细菌培养分析仪的校准。基于压力传感和其他相近原理方法的微生物培养分析仪的校准可以参照本
本规范规定了电冰箱能效(性能)测量装置(以下简称“能效测量装置”)的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等内容。家用电冰箱/柜、商用冰箱/柜性能测量装置或相同原理的其他测量装置适用于本规
本规范适用于经高温燃烧水解后,采用选择电极法测氟或(和)电位滴定法测氯的煤中氟/氯测定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标准橡胶国际硬度块(N、H、L标尺)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射线管作为辐射源的常规焦点工业用X射线CT装置(简称工业CT装置)的首次、使用过程中、维修后的校准。设备技术验收可参照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大气辐射和地球辐射的长波辐射表(又称为“地球辐射表”)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流量范围为(1~30)L/min、稀释比为1~300的限流式气溶胶稀释器和流量式气溶胶稀释器的校准,其他气溶胶稀释器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积分球光谱辐射计测量光源在4π球面度空间发光的平均颜色温度,灯具的平均颜色温度的测量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聚合物和金属中元素分析用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的校准,其他领域的仪器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便携式动态轴重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应用冲击弹性波检测技术的锚杆(索)质量检测仪、立柱埋深检测仪、灌浆密实度质量检测仪和预应力检测仪等仪器(以下统称“冲击弹性波检测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物理接触型(PC)光纤连接器光纤高度、曲率半径、顶点偏移的光纤端面干涉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转速范围在(20 ~ 100000) r/min且有观察窗的医用离心机校准。没有观察窗或者不方便直接测量的医用离心机校准,推荐参考附录C的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特征要素为平面、球面和圆锥面的步距规的校准。其他设计形式的步距规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软包装件密封性试验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临床上用于对患者的血液进行凝血和抗凝、纤溶和抗纤溶功能分析的凝血分析仪的校准,不适用于血小板聚集功能和血流变功能检测、即时检测(POCT)的仪器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螺旋桨式测风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电化学和光学测量原理的多功能血气分析仪的校准。
本规范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能效测量装置(以下简称能效测量装置) 的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方法、校准结果等内容。具有相同测量原理的其他能效测量装置也可参考使用。
本规范适用于斑点酶联免疫分析仪的校准,其他板型(48孔板或24孔板等)的斑点酶联免疫分析仪可以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可检漏率为(1.0×10-6~1.0×10-5)Pa·m³/s的卤素检漏仪的校准,其他制冷剂的检漏仪也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为(650~2000) kg/m³静态下差压式液体密度计的校准。
本规范规定了运行条件下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以及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负荷的现场测试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单轴倾角传感器在角度范围-45°~45°、频率范围0.05Hz ~ 20 Hz内的校准。其他倾角传感器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