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煤自燃倾向性色谱吸氧鉴定法、分类指标与分类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
本标准规定了全新风除湿机(以下简称“除湿机”)的定义、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水冷调温、以冷凝热为再热方式的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文件的内容,该检验文件即包括指定零件或元件的清洁度要求,又包括用于评价其清洁度等级的检验方法。清洁度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由相关各方共同确定和认可。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流体传动系统零
本标准规定了风筒涂覆布的分类、分级、型号规格及表示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织物、玻棉织物、合成纤维织物等为骨架材料,以橡胶、塑料或橡塑混合物为涂
本标准规定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冷(热)水机的定义、型式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名义制冷量不大于120kw的户用及类似用途的吸收式
本部分提出了用于或建议用于已被证明的散绕绕组绝缘结构的变更和绝缘组分替代的热评定和分级试验规程。本试验规程是将待评绝缘结构的性能与已被经验证明或已按GB/T 17948.1-2000中规程之一评定过
本部分的规定涉及各类工业燃料加热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订购和供货。 本部分适用于使用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加热的各类加热装置,它们主要包括用于熔炼、加热
本标准规定了用燃烧碘量法测定总硫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萤石中总硫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10%~1.00%。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锅炉用内螺纹无缝钢管的分类、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高压及其以上压力锅炉用优质碳素结构钢、合金结构钢冷拔内螺纹无缝钢
本标准规定了重量法测定萤石中105℃质损量。 本标准适用于萤石中105℃质损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02%~10.00%。
本标准规定了温度在大于35℃条件下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的术语及定义、符号及名称、试验原理、试验设备、试样、试验方法、结果处理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温度在大于35℃条件下金属材料的拉伸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萤石中磷含量方法的原理、试剂、仪器、试样、分析步骤、分析结果的计算以及允许差。 本标准包括两个方法:铝蓝分光光度法,测定范围(以P表示的质量分数):0.002%~0.50%;磷钼酸铵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的分类、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用的炉管、热交换器管和压力管道用无缝钢管。
本标准规定了绝缘材料在800℃及以下的绝缘电阻和体积电阻率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耐高温的绝缘材料电阻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在15Hz~300MHz的频率范围内测量电容率、介质损耗因数的方法,并由此计算某些数值,如损耗指数。本标准中所叙述的某些方法,也能用于其他频率下测量。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液体、易熔
本部分的目的是使适用于所有燃料加热装置的试验条件、基本测量和通用试验方法标准化,以确认其安全和性能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使用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加热的各类加热装置,它们主要包括用于熔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萤石中氟化钙含量的方法原理、试剂、装置、试样、分析步骤、分析结果的计算以及允许差。 本标准包括两个方法:EDTA滴定法,测定范围(质量分数):ωcaF2≥60%;蒸馏-电位滴定法,测
GB/T 2423的本部分提供了对样品进行包括撞击的次数、能量和实施方向等规定的严酷度条件下实施撞击的三种等效的试验方法。适用于按电气安全性条款评定产品的坚固程度。 本部分适用于从0.14焦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绝缘结构(EIS)的热分级,同时确立了EIS热评定的已认可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热因子为主要老化因子的电气设备EIS。
本标准规定了-196℃~<10℃范围内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方法的原理、定义、符号和说明、试样及其尺寸测量、试验设备、试验要求、性能测定、测定结果数值修约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温度在-196℃~<10
GB/T 3871的本部分规定了农业拖拉机转向圆和通过圆直径的测量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其他用途的拖拉机可参照采用。
GB/T 3871的本部分规定了农业和林业拖拉机的驾驶员操作位置处的(耳旁)噪声和动态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u3000u3000本部分适用于农业和林业拖拉机驾驶员操作位置处的(耳旁)噪声和动态环境噪声
GB/T 3871的本部分规定了农业拖拉机用发动机空气滤清器的试验规程,该试验规程是ISO 5011规定以外的附加试验规程。由于装在农业拖拉机上的发动机工作条件的特殊性而需要进行的附加试验。
GB/T 3871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农业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或半履带式拖拉机牵引功率的试验规程。 本部分适用于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GB/T 3871的本部分规定了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在动力输出轴(PTO)上以及在皮带或皮带轮轴处有效功率的试验程序。 动力输出轴(PTO)的标定功率按6.3规定。
GB/T 3871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农业拖拉机与机具联接处外部液压输出装置上液压压力和最大有效液压功率的试验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外部液压输出装置的农业拖拉机。
GB/T 3871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农业拖拉机质心位置的试验程序。其他能确定出相对基准面的质心位置,并且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的试验程序,亦可以采用。 本部分适用于至少有两根轴的农业轮式拖拉机和
GB/T 3871的本部分规定了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试验样机的验收、磨合、试验通用要求和试验报告编写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GB/T 3871的本部分规定了具有至少两轴的农业轮式拖拉机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转向状态的试验规程。 本部分不适用于履带和滑差转向的农业拖拉机。
GB/T 3871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具有一个或两个驱动轴的农业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的轴功率试验规程。 本部分适用于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