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为将各种变化的电器装置共同安装在某些型式的轨上,本标准规定了尺寸要求和功能要求。 各附录涉及满足本标准要求的专用的钢安装轨,同时提供了附加尺寸数据和应用于这些轨的负载
本专用标准规定单人用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滤过设备(见2.101条所下定义)的最低安全要求。这些装置供医务人员使用或供在专家监督下使用,包括由患者操作的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滤过设备。这
本标准规定了涂料印花色浆的色光、着色力及颗粒细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涂料印花色浆的色光、着色力及颗粒细度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林丹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和贮运。本标准适用于含量大于或等于99.5%的林丹。
本标准规定了热固性涂敷粉末的试验方法,其中包括材料固化前及固化后的性能试验。本标准适用于电气用热固性涂敷粉末。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氰化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以及安全。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固体氰化钠和氰化钠溶液。该产品主要用于化工、电镀、冶金、选矿以及作为医药工业的原料。
本标准规定了百草枯母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和贮运。本标准适用于由百草枯和生产中产生的杂质以及催吐剂组成的百草枯母药。
本标准规定了百草枯水剂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和贮运。
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加速器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和干湿两用报警阀配套的加速器。
本标准规定了带除尘孔砂页工作面的标准尺寸、公差和标记。其他长度须在本标准内考虑。 本标准适用于专用打磨器配套使用的带除尘孔砂页。
本标准规定了带除尘孔砂盘的标准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专用打磨器配套使用的带除尘孔砂盘。
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报警阀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部分不适用于干式报警阀以外的其他附件。
GB 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和水力警铃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和水力警铃。
GB5135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雾喷头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雾喷头。
GB/T 19314的本部分适用于建造按ISO 8666其艇体长度(L<下标H>)不大于24m小艇所用的热固性树脂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本部分对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和树脂基体以及由此制成的层合板的材料性能
本标准列出了未超过其他ISO标准对稳定、干舷高、漂浮和乘员等限制要求时小艇最大装载量中所包括的项目,并规定了乘员座位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ISO8666艇体长度L<下标H>不大于24m的小艇
GB/T 19317的本部分规定了在艇体长度不大于24m小艇上明确作为进、排水管路的部件以及用于潮湿排气口的金属贯穿艇体的附件、通海旋塞和软管附件的要求。本部分不涉及其他用途贯穿艇体的附件。
本标准规定了在艇体长度不大于24 m小艇上使用的舷外机、艇内机和艇内机——舷外驱动操舵装置的液压操舵系统及由操舵轮到结合处的各部件的要求、试验方法、艇主手册和安装手册以及标志。 本标准不包括输
本标准规定了在艇体长度不大于24m的小艇中,为防止逆火火焰从永久性安装的舷内汽油发动机向周围大气蔓延,对发动机及装置的制造和试验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接焊缝X射线实时成像的检验设备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摄影技术设计(以下简称航摄设计)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审批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航空摄影测量的航摄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在艇体长度不大于24 m小艇上所用的额定电压不高于直流50 V的超低压直流电气系统的设计、制造和安装要求。本标准不涉及由发动机制造厂提供的发动机的接线。
本标准规定了对于艇体长度不大于24m的小艇中装有推进、发电或机械动力用汽油机的汽油机及汽油柜舱室,为防止爆炸性气体积聚的通风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个人艇。
本标准规定了艇体长度不大于24m小艇上的舷外机起动运行保护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艇体长度不大于24 Itl各种类型小艇上齿轮传动操舵系统的构造、使用及安装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GB/T l7844--1999和GB/T l7845--1999所涉及的操舵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内燃机的永久性安装的燃油系统和固定式燃油柜的设计、材料、构造、安装和试验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舷内机和舷外机驱动的艇长不大于24 m小艇上永久性安装的柴油和汽油系统,以及固定式
本标准规定了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验的要求。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轮发电机组的安装及验收: a)单机容量为15MW及以上; b)冲击式水轮机,转轮名义直径1.5m及
本标准规定了油炸小食品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工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面粉、米粉、豆类、薯类、蔬菜、水果、果仁为主要原料,按一定工艺配方,经油炸
本标准规定了对熟肉及熟肉制品加工企业的工厂设计与设施、卫生管理、生产过程、卫生质量控制和人员等方面的基本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熟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加工过程,包括酱肉类、烧烤肉、火腿、灌肠类、西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防爆灯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标志、包装核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装设在可能产生或积累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处所中的,额定电压250V以下,以白炽灯、荧光灯、气体放电灯(高压汞灯)为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