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环境质量基本要素调查监测的展开程序,包括计划编制,海上调查实施、质量控制,调查装备、资料整理和成果报告编写等的基本要求。 凡进行海洋环境质量基本要素监测,均应按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生物(贻贝、虾及鱼)中13项有害物质含量的测定方法,并对样品采集、运输、贮存、预处理和测定结果的计算等提出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洋,近海和沿海水域的海洋生物污染调查与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16个海洋沉积物测项和34个分析方法,并对样品采集、贮存、运输、预处理、测定结果和计算等提出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洋、近海、河口、港湾的沉积物调查和监测,也适用于近海,港湾、河

本标准提供了33个海水测项的65个分析方法,并对海水分析的样品采集、贮存、运输、测定结果计算等提供了技术规定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洋,近海,港河口的污染程度不一及咸淡混合水领域,可用于海洋环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环境样品的采集程序和采样贮存与运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环境中水质、沉积物、生物的样品采集、贮存、运输,也适用于海洋废物倾倒和疏浚物倾倒中水质、沉积物、生物的样品采集、贮存与

本标准规定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的样品采集、实验、分析、资料整理等方法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近海环境污染的生物学调查、监测和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监测的术语及符号,离群数据的统计检验,两均数差异的显著性检验,分析方法验证,内控样的配制与应用,分析质量控制图等。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环境监测中海水分析、沉积物分析、生物体分析、

本标准规定了含氨基酸叶面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含有氨基酸和微量元素的叶面肥料。

本标准规定了水成膜泡沫灭火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和抗溶水成膜泡沫灭火剂。

本标准规定了国内外常用的1000个中文农药通用名称。在国内科研、生产、商贸、使用、卫生、防疫、环保、出版物、广告等有关领域里,凡用到农药名称的,都应使用本标准规定的中文通用名称。

本标准适用于初馏点高于150℃的重烃类混合物,如重质原油、石油馏分、渣油及合成油的蒸馏过程。在全密闭条件下,使用一个带有低压降雾沫分离器的蒸馏釜进行操作。本标准对蒸馏条件和装置的外观及尺寸都作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螺钉和螺母的装配工具的命名(包括英文、法文、俄文)和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螺钉和螺母的装配工具。

本标准规定了内六角花形螺钉旋具的型式、基本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内六角花形螺钉旋具、但不包括带电作业用的内六角花形螺钉旋具。

本标准规定了内六角花形扳手的型式、基本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扳拧内六角花形螺钉的内六角花形扳手(以下简称扳手)。

本标准规定了棱角倒圆倒角的允许极限,以便使司机或维修人员在操纵土方机械和进行维修作业时不易受到伤害。 本标准适用于GB/T17299和GB/T17300中规定的操作及维修通道和出口装置以及GB

本标准规定了GB8498-87中定义的土方机械的最小入口尺寸,包括: a)手的入口尺寸; b)头的入口尺寸; c)身体的入口尺寸; d)臂的入口尺寸; e)双手的入口尺

本标准规定了单元货物稳定性试验的设备、程序和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评定单元货物在陆地流通环境中受到危害时的性能,海运流通环境亦可参考使用。它既可以做为单项试验,也可以作为系列试验的组成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适用于符合本标准第3章定义的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对包装容器进行气密试验方法的原理、设备、程序及试验报告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容积小于或等于250L、用于运输包装的金属桶、塑料桶、金属塑料复合桶或复合包装的内容器。本方法可评价其运

本标准规定了容积小于或等于18L的长方体钢桶(以下简称方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方桶的制造、使用、流通和监督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轿车上运输质量的分布和乘客的标准平均质量以及行李的质量。这样确定的总质量表示给定车辆的名义设计装载质量。 本标准适用于ISO 3836标准中规定的轿车。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汽车诊断系统的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道路车辆的尺寸代码,以便用于车辆数据交换和电子化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ISO3833:1977中定义的商用道路车辆。

本标准对脚踏板有关位置和距离的所需特征作了规定,以保证操作脚踏板有足够的侧向间距。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1类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诊断装置的图形符号即:控制器、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标记;用于屏幕的指示器和类似可调的指示系统上及其他输入和输出口的连接标记。 注:对道路车辆控制器、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见GB4

本标准规定了对生产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企业的人员、设计与设施、原料、生产过程、成品贮存与运输以及品质和卫生管理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