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本指导性技术条件推荐了评估工业环境中安装在非公用电网中的装置、设备和系统发射所产生的骚扰水平的程序,并只限于供电电源中的低频传导骚扰。在此基础上,可以获得相关的发射限值,它适用于交流50/60Hz中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提出了用来作为决定大型畸变负荷(产生谐波/或谐间波)接入公用电力系统所根据的一些基本原则。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工程实践提供指南,以保证对所有被接入系统用户都有合适的供电质量。 由

本标准规定了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的种类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铁道车辆及机车窗用安全玻璃。

本标准规定了过量受照(<1Gy)的人员医学检查的必要项目和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受到过量照射(<1Gy)的人员,包括异常照射、职业性照射、医疗照射以及核战争等。

本标准规定了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事故照射、应急照射后受到大剂量外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医疗照射以及核战争等情况下受照后引起的急性放射病者,也可参照此标准进行诊断和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毛巾、床上卧具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内公用毛巾、床上卧具大肠菌群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游泳水温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室内外游泳用水的温度。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浓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浓度测定,也适用于居住区大气和室内空气中氨浓度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辐射热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辐射热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有空调的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有空调的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的测定,也可用于有空调的居室内及办公场所室内新风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理发用具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理发用具的大肠菌群的检验,美容用具大肠菌群的检验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在中、小学校展开健康教育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九年义务教育在校学生。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空气中细菌总数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空气细菌总数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用照度计法测定公共场所照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人工照明照度和昼夜照度的测定,也适用于银幕亮度和光通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噪声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噪声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大肠菌群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温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气温的测定,也适用于室内场所气温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湿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气湿的测定,也适用于室内场所气湿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风速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中的热球式电风速计法适用于风速为0.05~5m/s的公共场所风速测定;数字风速表法适用于风速为0.7~30m/s的公共场所通风管道、通风口、通风过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气压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气压为800hPa~1064hPa公共场所气压的测定,应用高原空盒气压表可用于气压为500hPa~1020hPa公共场所气压的测定。也适用于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化学物所引起的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非职业性中毒也可参考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外照射慢性放射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放射工作人员,非职业性受照人员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诊断和治疗。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格式与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工作人员因职业原因受照并由放射病诊断鉴定组确定诊断后向卫生部书面报告。

本标准规定了游泳水中尿素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游泳池水中尿素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监督综合评价方法以及综合判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普通小学校各项卫生状况的经常性卫生监督综合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矿工氡子体a潜能个人累积暴露量的估算规范,用来计算氡子体诱发矿工肺癌的病因概率。 本标准适用于已被确诊为原发性肺癌的氡污染矿山井下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矿工)的肺癌病因判断。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中细菌总数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细菌总数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非空调的公共场所室内换气率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非空调的各类公共场所室内空气换气率的测定,也可用于居室内及办公场所室内空气换气率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用直尺测量法测定公共场所的采光系数。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采光系数的测定,也适用于住宅内采光系数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