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冶设施退役的程序,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环境管理等的一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退役的铀矿冶设施,对非铀矿冶设施,其放射性物质含量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退役,应参
本标准规定了铀、钍矿开采和选冶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控制原则和要求,也规定了废物管理设施设计、运行、退役等的一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铀、钍矿冶设施运行和退役中产生的放
本标准规定了可用于测量环境空气中氡及其子体的四种测定方法,即径迹蚀刻法、活性炭盒法、双滤膜法和气球法。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外空气中氡-222及其子体α潜能浓度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湖泊和水库采样方案设计、采样技术、样品保存和处理的详细原则。 本标准不包括微生物检验的采样。 本标准适用于湖泊和水库。其主要目的有以下二种: 水质特性检测 水体长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中碘-131的取样与测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和工作场所空气中碘-131浓度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的原则和要求以及应遵守的技术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核设施和其他辐射装置附近环境地表的γ辐射剂量率,也适用于其他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有或无通用继电器外部尺寸、引出端和安装件配置尺寸的下列内容: 定义(第2章); 基本模数和推荐倍数(第3章); 外部尺寸,采用基本模数的整倍数; 对于插座安装继电
本标准规定了塑料曝露于经玻璃过滤后的日光下的间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也规定了测定辐射剂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塑料曝露在日光照射的玻璃下的老化试验及对其耐老化性能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包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辛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丙烯羰基合成法及乙醛缩合法制得的工业辛醇。 分子式:C8H18O 相对分子质量:130
本规范适用于以金属化为电极并以聚丙烯作介质的交流固定电容器,该类电容器用于电子设备中。 注:具有金属箔和金属化复合电极的电容器也包括在本规范范围以内。 这类电容器可以有取决于使用条件的“
空白详细规范是对分规范的一种补充性文件,并包括对详细规范的格式、编排和最少内容的要求。 不遵守这些要求的详细规范,不认为是符合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要求的标准。 制定详细规范时,应
本标准规定了反应堆退役的环境管理原则、程序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堆及研究试验堆。
本标准规定了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水排放系统设计和运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水的排放系统,其他用途的轻水堆的放射性废水排放系统,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库设计和运行的最低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库。其他核设施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库,亦应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恶臭源厂界环境及空气环境中二硫化碳的二乙胺分光光度测定法。 本标准适用于恶臭源厂界环境及环境空气中二硫化碳的测定。 本方法检出限为0.3μg/10mL,当采样体积为10~30
本方法适用于恶臭污染源排气和环境空气中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同时测定。气相色谱仪的火焰光度检测器(GC-FPD)对四种成分的检出限为0.2×10<上标-9>~1.0×10<上上标-9>g
本标准适用于恶臭污染源排气及厂界环境空气中三甲胺的测定。当采样体积为10L时,方法最低检出浓度为2.5<上标-3>×10mg/m<上标3>。 本标准测定以气体状态存在的三甲胺。 样品中的
本标准规定了恶臭污染源排气及环境空气样品臭气浓度的人的嗅觉器官测定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恶臭源以不同形式排放的气体样品和环境空气样品臭气浓度的测定。样品包括仅含一种恶臭物质的样品和含二种以上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