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真空、真空充气包装机的型号、参数、技术要求和试验、检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腔式的真空、真空充气包装机,该机采用复合薄膜袋对食品、药物、五金及电子元件等各种固体、散粒
本标准规定了在加法器和计算器上使用的键顶、打印或显示符号。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打字机功能键识别的符号,在使用中只用其符号而不是它的名称。
本标准给出了电子闪光装置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储能不超过2000J的不受水滴或水溅影响的下列摄影用电子闪光装置及其相关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对地额定电源电压超过250V(有效值)的装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EC469-2-1974《脉冲技术和仪器第二部分:脉冲测量和分析一般考虑》。 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适用于测试国家标准GB9317《脉冲信号发生器技术条件》中所规定的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脉冲信号发生器及其附件。具有连续或脉冲式正弦输出的信号发生器、电视信号发生器、函数发生器等不属于本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脉冲信号发生器的术语及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规定了加法器和计算器十键键盘的组成和布局,以及键的形状、键盘平面的斜度、键的最大行程和键间距。 本标准只适用于组成十键键盘的数字键,不适用于此类键盘的功能键。它可属于单独标准的课题。
本标准是对S<上标T><下标Z>3型电子测量仪器用连接器的技术规定。该产品供测量仪器等电子设备用,其使用条件如下: 环境温度:-10~+55℃ 相对湿度:达95%,温度为+40℃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我国广播电视制式的各种电视广播接收机(以下简称电视机),也可供其它广播电视制式的电视机主观试验评价参考。
本标准规定了声音广播接收机的基本参数、分类及其相应的测量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声音广播接收机(以下简称收音机),不适用于特殊机种和签订协议的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输出功率为1kW以上(含1kW),並由第2.1条所定义的广播发射机.
本标准适用于广播电视演播系统中下述交直流供电的室内(车内)使用的设备: a.视频处理设备(包括节目制作、播控设备); b.脉冲、定时设备; c.图象信号源设备; d.音频播控设备; e.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