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63.2-202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2部分:桥涵工程

标准号 DB33/T 2363.2-2021 标准名称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2部分:桥涵工程
发布日期 2021-09-22 实施日期 2021-10-22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归口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批准发布部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P65
国际标准分类 93.100
起草人 吕聪儒、王积鹏、张燕、周逊泉、项柳福、丁正祥、刘宏刚、罗仕瑾、徐晗、韦征、查本怡、沈永峰、于祥君、陈尚新、刘向东、项庆明、涂荣辉、舒冬林、刘建瑞、王志强、牛鹏德、沈月松、杨政、王朝亮、韩学明、赵翔、戴昌士、郭栋良
起草单位 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域(郊)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明挖基础、桩基础、墩台、支座、箱梁、U型梁、T梁、连续梁、连续刚构、结合梁、钢桁梁、拱桥、斜拉桥、刚构(架)和框架桥、桥梁附属设施、涵洞、沉降变形观测、综合接地、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速度为100km/h~160km/h的市域(郊)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速度 100km/h以下的市域(郊)铁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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