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362-2021 出口食品中氟啶虫胺腈残留量的测定

标准号 SN/T 5362-2021 标准名称 出口食品中氟啶虫胺腈残留量的测定
发布日期 2021-11-22 实施日期 2022-06-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批准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中国标准分类 C53
国际标准分类 67.050
起草人 胡婷婷、高明、杨帆、张勋、陈光宇、刘韬、康明芹、荣会、杨璐、付瑶、王佳慧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食品中氟啶虫胺腈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LC-MS/MS)和高效液相色谱(HPLC)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大米、高粱、松子仁、辣椒、黄瓜、苹果、梨、鸡蛋、牛肉、鸡肉、鱼、猪肝、牛奶及蜂蜜中的氟啶虫胺腈残留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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