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1/T 105.7-2021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7部分:电力系统
标准号 | DB4401/T 105.7-2021 | 标准名称 |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 第7部分:电力系统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 实施日期 | 2022-01-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 | 归口单位 | 广州市公安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起草人 | 陈健东、陈琳、周洁、肖沈睿、陈仲林、张文武、陈美波、罗成勇、王嘉、黄文勇、连小燕、孙立杰、蒋慧敏、吴文晖 | ||
起草单位 |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广州珠江电厂、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风险等级和防护要求、重要部位(区域)、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制度防范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电力系统的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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