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1065-1987 金属螺旋桨制造工时定额
标准号 | CB 1065-1987 | 标准名称 | 金属螺旋桨制造工时定额 |
发布日期 | 1987-06-22 | 实施日期 | 1987-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 ||
中国标准分类 | U02 | ||
国际标准分类 | 47.020.01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1.1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金属螺旋桨制造工时定额。 1.2本标准各条款所列的工时定额均是在典型条件下给出的,在使用中可根据实际难易程度进行修正。修正系数K按有关条款给定的使用说明选定。 1.3本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包括:基本时间、辅助时间、布置工作地时间、休息与生理需要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 1.4本标准中引用的技术等级按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1983年颁发的《船舶工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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