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CDC 018-2021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儿童沐浴洗发泡泡

标准号 T/GDCDC 018-2021 标准名称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儿童沐浴洗发泡泡
发布日期 2021-10-29 实施日期 2021-1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团体名称 广东省日化商会
中国标准分类 Y42
国际标准分类 71.100.70
起草人 余雪玲、关魁华、王皓、曾念泽、陈保华、辛海钏、舒琪琳、鲍敏、陈晓朋、韩勇、杜鹏飞、鹿桂乾、蒋日琼、阮景波、谢静怡、管金鑫、金晨红、于经尧、张岚、朱艺、方菲、杨明
起草单位 青蛙王子(福建)婴童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好迪集团有限公司、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桂格日化有限公司单位、深圳必维华法商品检定有限公司、广州市澳希亚有限公司、广州市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彭氏(惠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科能化妆品科研有限公司、福建省日用化学品商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沐浴、洗发、沐浴洗发泡泡“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为主要功效成分,配合保湿、香精、润肤等多种调理成分配制而成,通过包装容器特定泵头的物理作用而产生泡沫,用于儿童身体皮肤、头皮和头发护理的清洗类化妆品。适用于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可参照使用,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方案时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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