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57-2002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
标准号 | GBZ 57-2002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2-04-08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废止日期 | 2008-12-01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None | ||
起草单位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贵州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哮喘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哮喘的诊断及处理。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