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88-2002 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
标准号 | GBZ 88-2002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森林脑炎诊断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2-04-08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None | ||
起草单位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吉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院、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吉林省扶松县卫生防疫站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森林脑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森林脑炎,非职业性森林脑炎也可对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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