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18-2017 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计价办法(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TS 118-2017 | 标准名称 | 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计价办法(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7-11-20 | 实施日期 | 2017-12-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杨学群、李华国、焦从松、孔宪卫、王岩、李延伟、杨鲲 | ||
起草单位 |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为合理确定公益性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造价,规范造价文件的编制及工程计定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沿海海域内政府投资的公益性沉船清除打捞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不适用于商业沉船打捞。 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项目估算及概算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和预留费用,费用计算应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配套定额包括《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定额》(JTS 291-1-2017)、《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 291-2-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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