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18/T 027-2023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
标准号 | DB3418/T 027-2023 | 标准名称 |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3-04-03 | 实施日期 | 2023-05-03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60 | ||
起草人 | 邓双燕、高康、刘云雷、程宁、胡卫政、吴全峰、王振兴、鲍宁东 | ||
起草单位 |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宣城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泾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旌德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公务用车处置管理的原则、总体要求、处置准备、调剂使用、拍卖处置、报废处置及拍卖和报废后工作。 本文件适用于宣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工作。本市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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