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1227-2023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 DB11/ 1227-2023 | 标准名称 | 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实施日期 | 2024-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11/ 1227-2015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40 | ||
起草人 | 邵霞、刘晓宇、何万清、聂磊、高美平、韩兵、杨候剑、王敏燕、李亚坤、熊娅、肖晓峰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制造企业含VOCs原辅材料、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台账、监测和实施与监督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汽车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汽车制造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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