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395-2023 医疗废物安全收运处置技术规范

标准号 DB4403/T 395-2023 标准名称 医疗废物安全收运处置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 2023-12-08 实施日期 2024-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批准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70
国际标准分类 13.030.30
起草人 赵曦、阴琳婉、蔡晓伟、熊波文、徐晶、蔡传洋、甘丽君
起草单位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交接、收集运输、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涉疫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开展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医疗废物暂时贮存、交接、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并可用于指导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企业建厂选址、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污染控制管理工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分类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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