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01-2023 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标准号 DB4403/T 401-2023 标准名称 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发布日期 2023-12-13 实施日期 2024-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执行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01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
起草人 张原、陈声藩、薛天、吴思玥、肖思琪、田艺萌、林琳、刘洋、许立杰、张艺玮、王琼、王紫丹、刘洁、王维春、黄祥燕、欧阳珊、陈振容
起草单位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洋碳汇核算的原则和工作流程、核算期与边界的确定、吸收汇的识别、碳汇量的核算、数据质量管理与改进以及核算报告的编制。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区域内海洋碳汇量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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