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01-2023 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标准号 | DB4403/T 401-2023 | 标准名称 | 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 实施日期 | 2024-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 归口单位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
执行单位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 | ||
起草人 | 张原、陈声藩、薛天、吴思玥、肖思琪、田艺萌、林琳、刘洋、许立杰、张艺玮、王琼、王紫丹、刘洁、王维春、黄祥燕、欧阳珊、陈振容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海洋碳汇核算的原则和工作流程、核算期与边界的确定、吸收汇的识别、碳汇量的核算、数据质量管理与改进以及核算报告的编制。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区域内海洋碳汇量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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