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1366-2014 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DB44/ 1366-2014 标准名称 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 2014-07-08 实施日期 2014-08-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归口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执行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60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
起草人 龚春生、张永波、刘乙敏、廖程浩、王明旭、王凯武
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佛山市境内汾江河流域重点行业5种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同时规定了标准实施的监测和监控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佛山市汾江河及其支流排放污水的现有企业、生产设施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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