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53-2024 大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综合门诊部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

标准号 DB4403/T 453-2024 标准名称 大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综合门诊部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 2024-06-14 实施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归口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行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C50
国际标准分类 11.020
起草人 任力杰、张雷钧、吴雄辉、望月、李中康、吴明、张立军、陈澄、张立新、黄婷、彭飞鼎、欧阳新腾、李竹琳、吴序一、李睿、马翔宇、池枫、帅菲斐
起草单位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综合门诊部的总体要求、建设要求及运营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突发重大传染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其他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所设置的大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综合门诊部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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