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562.3-2023 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管理

标准号 SN/T 5562.3-2023 标准名称 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管理
发布日期 2023-12-29 实施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海关总署 归口单位 海关总署
执行单位 海关总署 主管部门 海关总署
中国标准分类 A00
国际标准分类 03.120.20
起草人 刘丹、陈泳、胡琳子、吴媛、朱代容、李静、朱亚丰、张彦彬、徐敦明、程立勋、苏杨、蔡绍鑫、李志勇、席静、何王福、郑俊超、欧阳佳、周锦顺、吴柯
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广州海关信息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深圳海关信息中心、厦门海关、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海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实验室数字化过程中的数据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实验室数字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数据编码、数据分类、数据交换、数据存储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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