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布鲁氏菌病的诊断技术。 本标准规定的虎红平板凝集试验、乳牛全乳环状试验适用于家畜布病田间筛选试验和乳牛场布病的监测及诊断泌乳母牛布病的初筛试验;试管凝集试验和补体结合试验适用

本标准规定了伪狂犬病的诊断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猪、羊、犬、猫等及其他易感动物伪狂犬病的诊断。其中病毒分离鉴定、聚合酶链式反应、家兔接种试验适用于伪狂犬病病毒的检测;中和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结核病的检测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结核病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猪囊尾蚴病的病原分离与鉴定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两种诊断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猪囊尾蚴病的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以及检疫。

GB/T 18654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含肉率的仪器与设备、取样、试样处理、测定程序与测定结果的计算。本部分适用于养殖鱼类含肉率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蓝舌病的诊断技术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蓝舌病的诊断和检疫。4、5、6章用于病毒分离鉴定和病原检测,7、8章用于病毒的血清型鉴定,9、10章用于抗体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防疫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防疫标准化及有关领域中基本术语和基本概念的统一理解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胎儿弯曲杆菌的分离鉴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牛、绵羊、冷冻精液胎儿弯曲杆菌的检验,其他动物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致病性嗜水气单胞菌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患病鱼类等易感动物及水样中致病性嗜水气单胞菌的分离、鉴定,也可用于送检菌株的鉴定。

本标准规定了狂犬病内基氏小体( negri bodies )检查、免疫荧光试验、小鼠和细胞培养物感染试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易感动物的狂犬病的诊断和检疫。

本标准规定了流行性乙型脑炎的病毒分离与鉴定、间接免疫荧光试验、补体结合试验、血凝抑制试验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产地及集散地、饲养单位(或个人)的猪、马、骡、驴、牛、羊等的流行性乙型脑

本标准规定了牛无浆体病快速凝集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牛无浆体病的诊断。其他动物无浆体病的诊断亦可参照本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鸡马立克氏病(MD)的诊断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MD的流行病学普查、产地和口岸检疫、SPF鸡群的疫病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旋毛虫压片镜检、集样消化等诊断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产地检疫、屠宰加工、流行病学调查和进出口猪及猪肉的检疫。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驻车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度不大于6m和宽度不大于2m的M和N类车辆使用的各种类型的驻车灯。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的一般要求、配光性能和光色要求、配光性能和光色的测量、检验方法以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及挂车用后牌照板照明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别用途车辆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车辆产品标牌的内容、型式、固定位置及固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底盘、半挂车和全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如果M1和N1类车辆与本标准1.1中涉及的车辆发生碰撞时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护,以防止发生钻撞。

本标准规定了对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的技术要求,以有效地保护无防御行人,以免其跌于车侧而被卷入车轮下面。 本标准适用于N2、N3、O3、和O4类车辆,但本标准不适用于: ——半挂牵引车;

本标准规定了近交系小鼠和大鼠皮肤移植法。本标准适用于近交系小鼠和大鼠在培育过程中纯度的检查以及近交系小鼠和大鼠在繁殖饲养过程中的遗传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犬配合饲料的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实验动物犬配合饲料。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地鼠配合饲料的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实验动物地鼠配合饲料。

本标准规定了哺乳类实验动物的遗传分类及命名原则、繁殖交配方法和近交系动物的遗传质量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哺乳类实验动物的遗传分类、命名、繁殖及近交系小鼠、大鼠的遗传纯度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配合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动物小鼠、大鼠、兔、豚鼠、地鼠、犬和猴的配合饲料及其原料中氮基酸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软管试样的内壁暴露于饱和蒸汽以模拟使用条件的四种试验方法。即: ——A法:垂直台架法 ——B法:水平台架法 ——C法:垂直安装屈挠试验法 ——D法:水平安